12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通报了2023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结果,市执法监督局办理的某公司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案获评优秀案卷。
该案调查过程曲折,历时8个月,最终认定当事人构成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121505.8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按期缴纳了罚款,案件顺利结案归档。
今年,全市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坚定履行执法办案主责主业,着力抓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办理种子案件49起,宅基地案件1起,抽取种子样品631份,通过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