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736号,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撤销含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禁止生产,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现阶段,依据《限制使用农药目录(2017版)》(原农业部公告第2567号)规定,含上述农药成分的农药产品属于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需要取得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才可以经营。农药经营者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
由于上述4种农药属于高毒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违规使用农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