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2月1日,《安徽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023 年版 )》集中编制工作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组织,在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编制工作邀请全省9位执法骨干和1名省司法厅专家参与,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同志配合此项工作。
编制工作以《安徽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022年版 )》为依据,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及行政职权、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调整,进一步细化完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等,指导市、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编制进行规范化表述,形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不断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持续强化省厅对市、县的执法业务指导,统筹配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