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鳗鱼苗专项捕捞执法监管工作,规范鳗鱼苗生产捕捞秩序,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4年鳗鱼苗专项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渔〔2024〕1号)有关要求,结合执法监督局执法月历工作部署,1月25日-30日,执法监督局组织盐城市4艘执法船赴南通海域开展鳗鱼苗专项捕捞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期间,执法船队克服寒潮、大风、浪高等困难,对巡航发现的渔船全部登临检查,重点查处未取得鳗鱼苗专项捕捞许可证、违反专项捕捞许可核定内容从事鳗鱼苗捕捞作业、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通过电子屏幕、高音喇叭、现场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2024年度鳗鱼苗专项捕捞相关政策、管理要求和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渔船负责人纷纷表示:“鳗鱼苗专项捕捞是利好渔民的大好事,增加了渔民的收入,我们一定珍惜鳗鱼苗专项捕捞机会,按实填写渔捞日志,严格按照专项捕捞许可证核定内容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截至1月30日,执法监督局所属中国渔政32521船,巡航127、128、129、138、146、153、154渔区,航时36小时,航程498海里,登临检查渔船12艘,现场张贴发放宣传材料30余份,检查发现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3起,已全部立案查处。
(市执法监督局海洋渔政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