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3年度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12个典型案例,我市报送的大丰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某公司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鲫鱼、草鱼案成功入选,是我省唯一入选的案例。
该案件是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正在上市销售的水产品开展监督抽检时查获的一起案件,主体鉴定复杂,涉案货值较高,震慑作用较大,案例较为典型。
通过该起案件的查办,极大提高了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的意义,让更多养殖主体在养殖过程中更加重视规范使用投入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也体现了监督抽检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规范养殖生产秩序、提升水产品品质的重要作用;更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水产品质量的信心,提高水产品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标准,推动水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内陆渔政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