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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荆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4-03-01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入情况

  2、预算支出情况

  3、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24年单位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荆办文(2019)27号),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农谷建设的战略部署。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制定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

  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1)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审批”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农业农村局承担。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2024年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科室设置:办公室、法规科、政政策改革科、发展规划科、社会事业促进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科、科教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综合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实有人员48人(行政在职人员40人,机关工勤4人,定额工勤4人);退休人员60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打造全国重要商品粮油基地。全力稳定粮食生产,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万亩以上,联合水利部门启动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全程机械化,确保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3.8%。

  2.推进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深入实施“六个一”工程,力争每条产业链拥有1家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重点打造1个以上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个区域公用品牌、2—3个知名产品品牌。推进产业联盟扩容提质,积极探索联盟协作联动机制。围绕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谋划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3.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清保”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雁归农谷”工程,引进能人回乡项目500个。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高质量办好油菜花节、农民丰收节等节会活动。

  4.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拓展沙洋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钟祥市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经验,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样本。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力争全市70%的耕地实现流转、规模经营。推进乡村合作公司试点,探索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5.深入实施强县工程。扎实推进强县工程省级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县城“双集中”发展,精准锚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的县域产业发展格局,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形成以县域为中心的区域要素集聚、产业链协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6.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产值,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遏制农产品加工产值下滑趋势,力争2024年增长不低于5%。建设新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施“千企入园”三年行动,力争主导产业企业入园率达到100%。全力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好项目和大项目。

  三、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640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收入0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599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0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收入0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增加408.51万元,增加6.8%。

  2.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640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49万元,项目支出4801.6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行政单位离退休273.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2万元;其它城市生活救助5.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9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0万元,行政运行(农业)支出928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7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363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62万元,生产发展3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15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3.39万元。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预算收支增加408.51万元,原因分析: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新增10人,新增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4.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会议费5.3万元,培训费3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比2023年12万元,减少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较上年12万元,减少0.08万元,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3年16.10万元减少12.10万元,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153.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7万元,咨询费2.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0.75万元,福利费20.6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37.9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69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42.37万元,其中:货物类9.45万元,服务类32.92万元。2023年的政府采购预算79.60万元,其中:货物类39.5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0.10万元,较上年减少37.23万元。原因分析:2024年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目录进行调整,减少必须集中采购项目。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原价656.48万元,累计折旧431.6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4.50万元。无形资产原价4.57万元,累计摊销4.5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房屋及建筑面积7308.90平方米,车辆3辆。(备注:以2023年度部门资产系统填报)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4955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发展与监管81万元,乡村建设规划及政策管理工作专项36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103万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广及农业产业发展专项56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测试15万元,“六个一”工程专项3000万元,以钱养事(蔬菜技术推广中心定额补助)16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100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4年荆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级).xls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24/2/6/art_11875_1059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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