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市种子农药肥料监督抽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数量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种子、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药、种子、肥料批发商及经营户。全年计划抽取农药样品110个,种子样品54个,肥料样品144个。
二、抽查时间
监督抽查工作上半年在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前完成,各区市样品抽取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采用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以农药种子肥料经销商、以往抽检质量不合格单位为重点,每区市抽检不少于2个乡镇(区市抽查数量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市农药、种子、肥料监管机构配合共同完成。各区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市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得力人员配合做好2024年度监督抽查工作。
(二)检打联动、务求实效。要按照查找问题、检打结合、横纵互动的原则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药种子、问题肥料或群众举报的制假售假线索,要一查到底。各区市要互相配合,建立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市互联互动的效果。
(三)快速高效、及时查处。监督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对不合格产品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组织查处,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协同配合。
电话:0535-5130360,0535-8017205,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附件:1.各区市监督抽查数量计划安排表
2.全市农药产品监督抽查方案
3.全市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方案
4.全市肥料产品监督抽查方案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烟农[2024]40号-关于公布2024年烟台市农药种子肥料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