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在答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恳请明确“二硫氰基甲烷”化学物质是否属于农药管理范畴的函》的意见中明确“二硫氰基甲烷用于预防、控制农业病虫害时,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管理”。
据了解,二硫氰基甲烷是一种有机硫氰化合物,具有杀菌活性。农业农村部曾批准含二硫氰基甲烷产品农药临时登记,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干尖线虫病以及大麦条纹病。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提醒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判断一种物质是否属于农药,要严格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看该物质是否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如果属于农药范畴,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守《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确保符合要求,避免违法。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