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湘农发〔2024〕61号),经综合评价及量化评分,拟推荐下列市州为2024年度农业农村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待报省政府审定),现予以公示。
I类地区:郴州市、长沙市;
II类地区:益阳市、永州市。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政府督查室:0731-89990015;hnszfdcs@hn.gov.cn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0731-82222140;hnsnyw@126.com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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