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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10-12

  张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加大涉农法律知识宣传普及速度和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三农”普法宣传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结合二十大报告和当前农业普法宣传领域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我们都赞同。其中很多建议我们已经在农业普法实践中贯彻落实,还有一些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践行。

  近年来,武汉市各级农业农村和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创新农业普法宣传方式,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功能,健全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加大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立足基层,服务三农,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落实“三项”措施,构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

  (一)一个目标统领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农业普法宣传列入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纳入各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农业普法宣传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一部法律保障普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

  (三)一批平台服务普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普法优势,通过乡镇街法律服务窗口、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在线学法用法平台、各类普法宣传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三种”模式,推进普法宣传进村入户

  (一)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村入户。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农业、熟悉农村和贴近农民的工作优势,深入农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光盘、张贴宣传画、举办讲座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力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服务下乡。二是开展法律进农户活动。充分利用驻村帮扶、结对共建机制,组织广大干部走进农户家中,发放法律知识学习资料,促进群众学法用法,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提供及时、周到服务。三是开展法律进田间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农技专家走进农村生产一线和田间地头,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在帮助群众解决农业生产难题的同时,重点调查群众涉法涉诉需求,帮助广大农户解决农资消费维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去除心中顾虑,专心投入生产,助力增收致富。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共编印农业普法读本4套,购买普法教材近10000册,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2场,累计发放普法资料30余万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等30多部农业领域常用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

  (二)以打造普法宣传阵地为抓手,推进法制入脑入心。一是打造法制宣传文化点。将各乡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打造成法制宣传的新阵地,将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农民专业合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采用法律条文摘抄、视频滚动播放、法律文本汇编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方便群众学习查阅。二是打造法制宣传文化墙。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打造法制宣传文化墙,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与老百姓日常相关的法治常识,将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以丰富多彩、活灵活现的形式表达出来。三是打造法制宣传文化广场。充分利用地理位置醒目、环境绿化优美、群众休闲聚集等优势,打造法制宣传文化广场,使群众抬头见法,随时学法,在休闲健身的同时,感受到法制文化的熏陶。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地区共打造各类普法宣传教育阵地232个。

  (三)以传统农时会节为契机,提升法治服务功能。一是利用春耕秋播等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法律宣传。重点宣传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利用集市、庙会、过年过节等时段,组织社会律师志愿者和农业执法人员进社区、进农村,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专场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利用“3.15”“12.4”等重大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四是利用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专题普法活动。将普法有机融入庆丰收活动,使农民群众在感受丰收喜悦的同时感受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感受乡村法治文化的强大魅力。五是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实施“三大”工程,确保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一)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八五”普法规划中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工作,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工程。自2021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以来,武汉市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为乡村全面振兴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律”的农村法律人才,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2022年,全市共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442户,开展示范户教育培训16场(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武汉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在全省法治工作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二)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市司法局制定《关于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在每个行政村,培育了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共4829人,实现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开设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课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提升“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辅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法治创建等活动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实施农村法治教育培训工程。组织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法治培训作为高素质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法宣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近年来,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各类法治骨干培训30余次,覆盖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高素质农民等达2000余人次,并通过他们带动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市司法局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以乡镇街为责任主体,为每一个村居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社区(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为村民在发展生产、外出务工、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产业项目的确定、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教育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为契机,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方针,紧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努力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全力助推武汉乡村振兴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农法律知识的认知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形成农业普法宣传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发动更多社会力量走进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四是进一步加强与高校法学院合作,探索建立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利用高校法学院资源,开展各类法律扶贫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为农业普法宣传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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