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市农业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职能职责〉的通知》(荆农业发[2018]13号)精神,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渔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拟定地方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2.拟定全市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促进渔业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3.负责渔业养殖、增殖、捕捞和苗种监督管理;4.组织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工作;5.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6.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7.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8.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产业化经营,负责健康养殖示范场指导、检查和认定工作;9.负责渔业科技创新及科普工作,做好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全市水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培训;10.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产地监测;11.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渔港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渔业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证照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12.组织指导全市水产抗灾救灾工作;13.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水产局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荆编办文[2015]99号)和《市编委关于撤销市直部门内设机构核减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荆编文[2016]66号)文件规定,单位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产业发展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科。程勇同志任单位法定代表人。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水产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和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荆编文[2014]61号)、《市编委关于撤销市直部门内设机构核减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荆编文[2016]66号)、《市委编委关于市农业农村局秘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荆编文[2019]66号),单位编制13名,2023年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25人(本单位退休17人,原渔业监察支队退休4人,原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退休4人),另有抚恤人员4人、劳务用工3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水产放养面积220万亩;实现水产品产量55万吨,同比增长5.2%;水产加工量13万吨,同比增长15%;全市创渔业产值145亿元,同比增长6.6%。并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全力推进稳产保供。一是抓好池塘标准化改造,新增池塘改造面积3万亩,稳定池塘养殖基本盘。二是重点推进设施渔业,建好钟祥虹鳟鱼等设施渔业项目,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渔业基地,力争新增设施渔业10万㎥。三是稳步拓展稻渔综合种养力争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万亩。四是加大湖库增殖渔业开发力度,确保养殖品质、产量双提升,提高渔业稳产保供水平。
(二)全力推进一只虾工程。一是抓好小龙虾苗种选育繁育,提高苗种供应质量和供应能力。二是抓好小龙虾精深加工,加强科技支撑,研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加工产品竞争力。三是抓好技术示范指导,提高养殖户养殖水平和增收水平。四是支持沙洋县承办湖北省小龙虾节沙洋分会场活动,持续提升沙洋县中国小龙虾十强县市地位。
(三)全力打造特色产业。一是加快养殖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龟鳖、虹鳟、马良石头鱼等特色品种,支持 “一县一特”。二是加快发展龟鳖产业,提升京山全国生态龟鳖第一市竞争力。三是加快优质鱼产业发展,支持虹鳟鱼、温峡有机鱼、马良石头鱼等产业建设。四是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完善配套建设,打造休闲经济。
(四)全力推进尾水治理。一是抓好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全力实施好沙洋县、钟祥市等地集中连片鱼池改造及养殖尾水项目。二是加强技术支撑,摸索一套适合荆门实际情况的养殖尾水治理模式。三是加强尾水治理项目管护,探索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成后的管护机制,确保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五)全力保障质量安全。一是抓好水产健康养殖,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提高水产品产出质量。二是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及时发现、排出风险。
(六)全力开展科技创新。一是组建荆门市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团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研发、示范及推广。二是充分利用好荆门农博士、华中农业大学荆门产业转化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国家级、省级专家团队对接,加强对“一只虾”工程、龟鳖产业、优质鱼产业和设施渔业的科技服务,全面提升渔业生产科技含量,提高生产效益。
(七)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建好全市渔业项目库,指导各地加强“一只虾”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设施渔业项目、尾水治理项目等重点领域项目谋划力度。二是抓好项目实施,抓好已有项目实施力度,确保高质量按时建成,发挥项目应有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强项目争取力度,确保项目支持资金居全省市州前列。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45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65万元,财政金库收入83.55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46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24万元,财政金库收入59.92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减少10.96万元,减幅2.37%。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4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4万元,项目支出117.7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4万元,死亡抚恤支出3.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7万元,行政运行(农业)支出165.3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6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45.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6.35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同时比上年总体下降,减少10.96万元,减幅11.6%,减的方面是2023年退休、调出3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增的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老旧小区改造纳入预算,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万元(均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1.74万元。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减少2.07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万元,比上年减少2.20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控制调整;
③公务接待费预算1.74万元,双上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无公函不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4年,市水产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32.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0.89万元,印刷费0.14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物业管理费2.1万元,差旅费7.6万元,维修维护费0.21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工作餐补助)3.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贴)6.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4万元。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42.27万元减少9.3万元,减幅22.0%,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全市按10%比例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缓解财政压力。。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未下达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的政府采购预算13.00万元,其中:货物类8.50万元,服务类4.50万元,较上年下浮2.50万元。
(五)市级财政项目资金
本年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项目两个,与上年一致。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初由财政部门组织专家予以评审。2024年度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资金主要用于市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项目按年推进,方案设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抽样检测工作。绩效目标主要有五:抽检水产品样品数量180个以上,抽检水产品样品平均价格控制60元以下,检测药品平均价格控制250元以下,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7%以上,出具水产品检测报告时限控制10个工作日以内。
二是非税收入成本项目,预算安排资金72.80万元,资金用于出租资产维修维护费、租金缴纳相关税费、解决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退休人员社保未保障补助以及老旧小区改造4个方面。绩效指标主要有四:维修维护费按10%提取,保障资产正常运行;税金按17%提取,保障税金入库;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退休人员社保未保障补助按实际缺口计算,四是改造老旧小区1个。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市水产发展中心固定资产原价228.14万元,累计折旧194.0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12万元。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面积4598.89平方米,应急车辆1辆。
无形资产原价60.81万元,累计摊销0.15万元,净值60.66万元,其中:一是土地使用权,原价60.24万元,未计提摊销费用;二是办公电脑软件原价0.57万元,累计摊销0.15万元,净值0.4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市水产发展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四、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见附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市水产发展中心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