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于1984年,成立批复文号荆编发1984]111号,2017年4月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荆编文[2017]23号)《市编委关于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整合市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推广机构,综合设置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荆门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拨款,机构级别为副县级。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拟定并实施本市粮、棉、油、经饲类农作物、畜牧、淡水养殖和农机类技术推广规划;
2、负责引进、推广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的新品种(含新农机具)、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农业发展;
3、负责参与本市农技、畜牧、水产、农机推广体系建设;
4、负责开展本市公益性农业(粮、棉、油、经饲等农作物、优良牧草栽培和草地生态治理、淡水养殖和农机类)技术宣传、咨询和信息采集、监测、发布等公共信息服务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5、负责指导本市大中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绿色、健康养殖场建设;
6、组织承担国家、省、市农业(含粮、棉、油、经饲类等农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新机具)推广项目和发展专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升级;
7、组织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其它单位委托实施的各类试验、示范工作;
8、组织承担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重大技术课题的调研工作,编制重大农业技术的标准;
9、承担傅廷栋院士工作站、荆门市农机陈学庚院士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10、承担全市基层农技人员及相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知识更新及培训工作;
11、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荆编文[2017]23号)《市编委关于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作物科、畜牧兽医科、水产科、农机化科)。
(三)编制人员情况
2024年,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预算编制单位1个,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实有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36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农业高质量为导向,以党建为引领,围绕全市“一壶油”工程,以“转方式、调结构、稳产能”和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开创农技推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推进优质油菜产业发展。围绕“一壶油”工程,以抓种质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等为重点,进一步推动高油酸油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粮食作物高效模式试验研究与集成示范。围绕“粮食+”,利用省级粮食作物高效模式示范推广资金,在东宝、屈家岭举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示范样板2个。
(三)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组织实施工作。大力推广油菜“345”全程机械技术,不断降低油菜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使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四)组织粮油项目实施与示范样板创建。
(五)抓好院士基地现代化园区建设,做好2024年“一壶油”工程项目和国家“双低”油菜产业集群项目中相关科技支撑部分的实施,推动傅廷院士工作站条件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六)抓好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与服务指导等工作。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117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2.06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0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11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6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0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增加1.46万元,增加0.12%。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1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06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8.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68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28万元;事业运行(农业)715.3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4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6.14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2023年工资结构调整,人员晋级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万元,比2023年3万元减少1.6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较上年3万元减少1.62万元,原因分析:财政预算按2023年8月底实际支出取数,9-12月4个月支出未统计,2024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数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与2023年1.2万元递减0.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4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69.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4.4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1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工作餐补助)21.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3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服务类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固定资产原价72.73万元,累计折旧39.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56万元。业务车辆1辆。(备注:以2023年度部门资产系统填报)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农技中心专项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与科技创新14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对该项目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此表为空表)
(九)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表
(十)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