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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4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07-23

  王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地区太阳能路灯管理维护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武汉供电公司、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现将办理情况一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实现水源净化、道路硬化、夜晚亮化、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美化。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委员的建议,加强对农村太阳能路灯的建设和管护支持力度。

  (一)用好用实考核指挥棒。将农村太阳能路灯的管护情况纳入对相关区开展乡村建设评价的指标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太阳能路灯长效管护机制将作为考核评价这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同时,乡村建设评价结果还将作为乡村建设年度目标考核、计划制定和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以考核评价推动各相关区加强对太阳能路灯管护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街(乡镇)加大路灯管护组织实施力度,鼓励村级落实好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实效性。

  (二)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探索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新模式,引进专业公司维护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确定目标任务和考核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区、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运行使用单位共同分担运行管护费用的责任,逐步建立农户(经营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激发村民自治活力。通过“湾子夜话”“咵天亭”等多种形式,畅通村民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利用积分制、清单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珍惜共建劳动成果,维护村庄美好环境。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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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wuhan.gov.cn/zwgk_25/fdzdgknr/jytabl/202307/t20230721_2235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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