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海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2021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23456工程”(打造2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区、3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片带,建设40个以上乡村休闲游示范村、50个以上精致农业示范点和6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持续加强村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凝心聚力,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石。一是深刻领会精神,把握实践要求。在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上,我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以实地调研督导、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市级统筹协调,区级主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重点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逐区开展项目调研和集中审查,研究确定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三是注重顶层设计,保障建设规范。制发《武汉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十四五”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出台相应奖补标准与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财政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二)规划统揽,绘制美丽乡村建设蓝图。一是筑牢底线,谋定后动。坚持先规划再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指导各区严格把关项目策划和评审,建立项目调度制度。二是规范程序,民意优先。坚持区级主体,自下而上申报,区级评审,部门审查,政府审定等程序,确定“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项目涉及全市44个街(镇场)、190个行政村,受益农户约2.3万户。三是片带推进,彰显特色。充分挖掘资源禀赋等基础条件,三年共打造了木兰大道示范带、桂花大道示范带、环鲁湖示范带、嵩阳大道示范带、环府河示范带等33条美丽乡村示范片带,建设了218个美丽乡村示范项目。
(三)多维驱动,擦亮美丽乡村建设本色。一是强化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合理调整奖补办法。科学编制市级年度支出计划并报市人大审定后实施。目前已拨到区2021-2022年市级财政奖补资金7.88亿元,2023年预算安排3.9亿元,已拨2亿元,剩余1.9亿元将在今年6月底前拨付到区。去年8月,为缓解疫情和极端高温天气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验收时间适当延长,为各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二是盯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力争质量安全双过硬。奋力克服疫情、旱情、汛情等不定因素影响,抢抓有限和有利建设时间,着力在提升质效上下功夫。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回头看”、项目全过程跟踪稽查等方式,提前排查和解决问题。三是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治理成效。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四三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持续以区为主统筹推进村湾环境整治,全域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四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振基层群众精气神。积极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活动,我市组织的《家乡阳逻》等8部视频获省厅“荆楚美丽乡村”视频展播,《青石桥边稻花香》等3部作品分获省一等奖、三等奖,我市获优秀组织奖。总结推广“一约四会”先进典型,认真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推动乡风持续转变、取得明显成效。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武汉市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代表的建议,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一)积极构建乡村休闲游三产融合体系。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乡村休闲游精品工程,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意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以田园景观化为目标,通过奖励性政策支持和引导,高水平建设休闲农业园区,提升乡村休闲游景区,发掘乡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开展广泛宣传,提高我市乡村休闲游知名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市场氛围,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吸引更多资本进入乡村,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提供农村就业岗位。以满足城市居民旅游购物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引导以“江城百臻”区域公用品牌为统领,武汉优质农产品为支撑的有机农产品、农副土特产品,打造“武汉伴手礼”,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壮大旅游购物品牌,吸引自驾游客购买当地特色产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二)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贯彻落实《武汉市“十四五”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全面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队伍、优化岗位配置,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力争早日实现“全市农村农户无害化厕所基本普及,村庄公厕布局合理、管护到位,厕所粪污有效处理或者实现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乱排乱放有效管控,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基本全覆盖,村容村貌整洁有序,长效管护规范运行,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不良生活习惯持续转变”的目标。
(三)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贯彻落实《武汉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集聚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和科技人才,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现代农业领域专项人才,聚焦农业生产经营、农林牧渔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农业农村服务、乡村治理等现代农业领域,聚焦基层一线、突出成果和业绩导向,加大对本地乡村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农业农村人才。开展“三大行业”创业补贴,为深入推进“学子留汉”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并给予总额不超过16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持续对乡村建设行动的投入。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安排市级财政奖补资金9.78亿元。下一步,将结合新一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措施资金,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一如既往地支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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