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村官法制网!

网站首页> 涉农政策

九农字〔2023〕44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优化全市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4-03-01

  

  九农字〔2023〕44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优化全市国有

  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

  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市储备粮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精神,着力解决基层粮库建设久远、布局分散、仓房老化、设施落后、粮仓空置等问题,推动全市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根据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布局 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的意见》(赣粮发〔2023〕4号),现将我市《优化全市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布局 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张 淳,0792-8562793

  电子邮件地址:cangcu-8888@163.com

  

                                                           2023年7月7日

  

优化全市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实施方案

  

  为指导各地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构建现代化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的意见》(赣粮发〔2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布局,坚持存量设施整合优化和增量设施补短板相结合,聚焦高效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确保仓储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配套齐全、运转高效,全面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加强粮食仓储设施的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应用,实现地方政府储备粮远程监管。加大新型技术和材料的应用,加快实现绿色生态储粮,提升粮食存储质量。统筹考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产业集聚以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等要素,借力财政资金辐射带动效应,压实地方政府责任,补短板强弱项提功能,推动粮食仓储与粮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工作目标

  至“十四五”末,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更加合理,仓储设施功效性能全面提升,绿色储粮水平全面提高,穿透式监管全面实现,政策性储粮更加安全可靠。

  仓储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至“十四五”末,全市地方国有粮食完好仓容量保持在95万吨左右(稻谷仓容,下同),各县(市、区)地方国有完好仓容量原则上维持在控制规模(详见附件1)内,地方国有粮库分布更加合理,粮食仓储设施相对集中,政策性粮食存储在堆粮线和单仓仓容更加合理、规范的仓房。

  仓储设施功效全面提升。至“十四五”末,粮食仓储设施更加现代化,仓龄50年以上的仓房全部退出储粮序列,1995年以后建设的堆粮线5米以上的散装仓仓容量占比超过70%;设施功效性能更加优化,全市高标准粮仓仓容量超过25万吨,(准)低温储粮仓容量超过57万吨,气调储粮仓容量超过29万吨。

  绿色储粮水平全面提高。至“十四五”末,地方国有粮仓粮堆粮面控温技术、气调储粮技术覆盖率分别超过60%、30%,仓房屋面太阳能光伏板、热反射涂料、新型辐射制冷材料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探索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果。

  穿透式监管全面实现。至“十四五”末,全市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满足全程即时在线穿透式监管要求,地方储备粮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整合仓储设施资源,优化仓储设施布局

  1.推进基层企业撤库并点,加快库点集中

  严格落实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1+1+N”布局。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形成一个县(市、区)一家专门从事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销售和动用业务的国有企业;在该企业名下,结合辖区内粮库分布、建设年限、单库仓容、仓房类型等因素,推动“规模小、分布散、位置偏、设施旧”的粮库有序退出政策性储粮序列,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和合理新建一批”的推进思路,打造该县(市、区)一个中心库和若干个收纳库,其中:非产粮大县收纳库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产粮大县收纳库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

  2.推进老旧仓房逐步退出,提高仓房质量

  2023年12月前,推动仓龄50年以上的仓房全部退出储粮序列;2025年12月前,推动1995年以前建设的堆粮线5米以下的仓房和单仓(廒间)仓容量1000吨以下的仓房合理、有序退出政策性储粮序列。推动政策性粮食存储在仓型更先进、隔热性和气密性更好、单仓容量更合理、堆粮线更高的仓房。退出计划见附件2。

  3.集中力量分批重点建设,构建物流体系

  做强物流产业园。围绕粮食主产区、重要物流通道、重要物流节点城市的粮食物流产业园,提升仓储、物流、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加工中心和信息中心。

  重点建设中心库。选择粮源稳定可靠、运输条件便利、仓容量大(原则上不低于2.5万吨)、仓储条件好、信息化系统和检化验设备齐全、基础设施完善、接发作业产量高的中心库,通过新建、扩建(配建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低温储备库)、改造提升等,进一步提高仓储设施质量,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新技术新装备,完善收购和储备功能,适当扩展产后服务、应急保障等业务,突出提升地方储备粮存储库点,促进政策性储备粮集中管理,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有序提升收纳库。在区域内中心库打造成熟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方便农民卖粮、与规模化种植区域和优质粮源种植区域有效衔接等因素,择优改造提升收纳库,提升仓房质量、接发能力和绿色储粮水平等,提高粮食储存条件和物流效率。

  (二)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高仓储设施质量

  4.加快高标准粮仓建设

  在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物流节点等区域,对存在仓容缺口的地区,在推动撤库并点、老旧仓房有序退出的前提下,合理新建一批高标准粮仓。在仓房建筑上,仓型应选用平房仓和浅圆仓,屋面宜优先采用整体现浇工艺并采用双层屋面或架空屋面等形式,平房仓屋面可建设或预留光伏发电设施,外墙及屋面宜采用高反射涂料或其他新型隔热材料等,门窗须设置两道,以提升仓房保温隔热及气密性能。在储粮工艺上,应组合应用先进适配的绿色储粮技术和装备,配备可实现多参数粮情检测、智能通风、智能气调、智能控温、智能安防、各控制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等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在接发工艺上,应根据建设规模、粮食种类、接发方式等,合理确定工艺流程,配备破碎率低、密封性好、动耗低、安全可靠、作业便捷、维护方便的自动扦(取)样、自动初检、自动计量、磁选、清理、除尘、输送等作业设备,满足相应接发作业产量要求(收纳库不应低于100 t/h;中心库不应低于150 t/h,如有浅圆仓不应低于200 t/h;产业园不应低于300 t/h)。新建计划见附件3。

  5.加强仓储设施改造提升

  仓房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改造提升。对仓房基础条件较好,但未达到绿色储粮技术应用要求的仓房,按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GB/T 25229-2010)、《粮油储藏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GB/T 26879-2011)、《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LS 8004-2009)等规范要求,重点对屋面、墙体、地面、门窗、孔洞、阀门等处进行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改造,探索对彩钢瓦屋面平房仓进行仓内吊顶改造。

  粮库接发及清理净粮能力提升。根据库区仓容、库内道路、接卸设备的作业时间等因素,合理配置接发设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粮食接发作业产量。合理配备环保清杂设备,推动净粮入仓,减少出入库环节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库区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提升。对库区检化验设备、电气(电路、变配电、防雷、照明等)、给排水及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对库内外道路、仓房周边地面进行硬化,对库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6.强化绿色储粮技术推广

  加快推进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科学应用集成技术、制冷控温、内环流控温、气调储粮、有害生物绿色综合防治等技术,优化“四合一”储粮技术应用,加大低温、气调等绿色储粮新技术推广力度。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7.加强省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以服务监管、支持业务为目标,升级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支持粮库数据采集和应用,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分析提升动态监测、风险预警能力,拓展应用范围、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构建承储库点—省级平台—国家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实现地方储备粮全覆盖、全链条监管。

  8.加强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信息化建设

  按照全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统一部署和地方储备粮相对集中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信息化建设,补齐主要业务场景粮食出入库、粮情检测、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设施,按时间节点完成地方储备粮信息化全覆盖建设目标。规范库点信息化应用,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信息采集自动化、仓储管理智能化,强化库端与省级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视频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强化信息化运维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优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将本地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需求及突出困难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要加强与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的合力。要因地制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工作计划,落实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单位、责任人,挂图作战、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二)争取政策支持。要强化项目扶持,统筹规划、合理储备一批绿色仓储提升项目,通过高标准粮仓建设、“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仓储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的实施,不断优化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要加大资金支持,主动对接发改、财政、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专项债以及其他金融工具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用地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粮食仓储设施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在控制仓容规模内,规范有序推动撤库并点和老旧仓房退出,分批分步开展仓储设施新建及改造提升。实施过程中,各地既要扎实有效推动仓储设施布局优化,提高仓储设施质量,积极推动“好仓装好粮”,坚决避免因仓储设施问题影响储粮安全,又要杜绝“大拆大建”,避免粮食仓储设施“建而不用”。各地辖区内老旧仓房退出报告,应于每年4月30日或10月30日前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局。

  (四)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全省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工作已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各地要加强督导调度和信息传送,明确专人负责,适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加快工作进度,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全市地方国有粮食完好仓容量控制规模分解表

  2.2023-2025全市“小散旧”粮食仓储设施退出计划

        3.2023-2025年全市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计划

  

  

  附件1

  全市地方国有粮食完好仓容量控制规模分解表

  单位:万吨,稻谷

  

  各县(市、区)

  完好仓容量控制规模

  市直企业

  14

  濂溪区

  3

  柴桑区

  6

  瑞昌市

  7.5

  湖口县

  7

  彭泽县

  6

  都昌县

  8

  修水县

  5.5

  武宁县

  4.3

  德安县

  4.5

  永修县

  21.5

  庐山市

  4.7

  共青城市

  3

  全市合计

  95

  备注:所有地方国有粮库计算完好仓容量控制规模时实行在地管理。

  附件2

  2023-2025年全市“小散旧”粮食仓储设施退出计划

  

  

  序号

  县

  (市、区)

  退出仓容(万吨)

  库点数量(个)

  退出时间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1

  市直企业

  1.31

  1

  2023年12月前

  张 淳18179212820

  2

  修水县

  2.68

  21

  2023年12月前

  付 昱18270910543

  3

  柴桑区

  2.75

  14

  2023年12月前

  赵云峰13870223747

  4

  都昌县

  1.94

  11

  2023年12月前

  曹开武13755267231

  5

  德安县

  1.43

  9

  2023年12月前

  夏火枝13970296711

  6

  共青城市

  0.46

  3

  2023年12月前

  陶 峰13807920755

  7

  武宁县

  1.82

  12

  2023年12月前

  唐 斌13979262452

  8

  瑞昌市

  0.59

  2

  2023年12月前

  罗 杰13807025207

  9

  庐山市

  1.9

  9

  2023年12月前

  熊东生15979936624

  10

  濂溪区

  0.46

  6

  2024年12月前

  陈 军13607923800

  11

  瑞昌市

  0.55

  1

  2024年12月前

  罗 杰13807025207

  12

  彭泽县

  2.92

  10

  2024年12月前

  曹建斌13576211002

  13

  湖口县

  2.28

  19

  2024年12月前

  董志松13870265004

  14

  市直企业

  2.5

  1

  2024年12月前

  张 淳18179212820

  15

  德安县

  1

  4

  2025年12月前

  夏火枝13970296711

  16

  共青城市

  5.94

  2

  2025年12月前

  陶 峰13807920755

  17

  修水县

  2.14

  10

  2025年12月前

  付 昱18270910543

  18

  永修县

  6.55

  10

  2025年12月前

  张 炜13755200995

  19

  瑞昌市

  4.63

  2

  2025年12月前

  罗 杰13807025207


  总计

  43.85

  147



  

  附件3

  2023-2025年全市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计划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内容

  新建稻谷仓容(万吨)

  总投资

  (亿元)

  开工

  时间

  完工

  时间

  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德安县粮食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高大平房仓7栋3.5万吨及相关配套设施

  3.5

  0.96

  2022.6

  2024.6

  邹井根

  13879233350

  2

  濂溪区农业农村局

  濂溪区粮食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高大平房仓2栋1.04万吨及相关配套设施

  1.04

  0.5

  2023

  2024

  邹伯韬

  13907925956

  3

  永修县农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万吨粮食仓储仓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8万吨粮食储备仓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8

  2.2

  2023

  2024

  蔡学明

  18979192531

  4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瑞昌市5万吨粮食仓储物流中心

  建设高大平房仓6栋5万吨及相关配套设施

  5

  1.2

  2022

  2024

  罗 杰

  13807025207

  5

  彭泽县农业农村局

  江西彭泽国家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工程

  建设高大平房仓10栋3万吨

  3

  1

  2023.07

  2024.07

  汪志东

  15979925288

  6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湖口县粮食物流产业园

  建设5万吨粮食储备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5

  2.1

  2023

  2024

  董志松

  13870265004

  7

  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都昌县粮食仓储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高大平房仓2栋仓容2万吨及其附属设施

  2

  0.41

  2023

  2025

  张 青

  13576210366

  8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庐山市百村示范二期-庐山市现代粮库扩建工程

  建设高大平房仓3栋1.2万吨

  1.2

  0.22

  2023

  2024

  赵火生

  13607026633

  

  合 计

  

  

  28.74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7月7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tzwj/jwj/202402/t20240208_64000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