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办发〔2023〕12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稳定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步发展的必要手段,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力军,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力量,是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在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支持我市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3〕3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头雁引航雏鹰振飞”行动。到2025年底,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规模实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联农带农机制更加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作用更加突出。
——到2023年底,力争“头雁”企业达9家,“雏鹰”企业达135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050亿元。
——到2024年底,力争“头雁”企业达11家,“雏鹰”企业达146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280亿元。
——到2025年底,力争“头雁”企业达12家,“雏鹰”企业达154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外引”一批有规模的龙头企业。
1.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围绕稻米、生猪、家禽、蔬菜、水果、水产、油茶、茶叶等优势主导产业,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经济500强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深圳办事处、驻武汉办事处、驻南昌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2.引进一批行业领头的“链主”企业。在满足消费者多样需求的特色农产品领域,引进一批产业链条长、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引领行业集聚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整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畅通资金链,提高我市全产业链组织化水平、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深圳办事处、驻武汉办事处、驻南昌办事处)
3.引进一批科技创新的“领军”企业。围绕制约农产品精深加工、富硒农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或短板领域,引进一批集成创新实力强、行业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力强的农业科技领军型企业和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引领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深圳办事处、驻武汉办事处、驻南昌办事处)
4.引进一批配套完善的“流通”企业。加强与国内知名大型线上线下企业深度合作,引进一批上连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下连农贸、超市等零售终端和酒店、餐馆、食堂等消费终端的龙头企业,促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交易中心等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深圳办事处、驻武汉办事处、驻南昌办事处、市供销联社)
(二)“内培”一批有潜力的龙头企业。
1.引导龙头企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引导龙头企业聚焦做好“土特产”文章,紧扣“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预制菜,培育一批“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力争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40个,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870个,累计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新建或改造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达到35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
2.引导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赣鄱正品”及“湘赣红”等品牌的认证,扩大“庐山云雾茶”“宁红”“鄱阳湖虾蟹”“德安蛋鸡”“瑞昌山药”以及“永修香米”等品牌的影响力。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品牌农业基地,开发品牌产品,实行全程可追溯管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力争到2025年,全市“赣鄱正品”企业品牌保持在35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引导龙头企业开展数字技术应用。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智慧气象、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新技术的集成应用,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加快智慧农业装备应用和农机智能化改造。对接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及抖音等头部电商平台,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据分析精准打通农产品生产端、供应端和用户端需求通道,推进我市优质特色农产品与盒马鲜生、山姆、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及米其林、黑珍珠等大型高档连锁餐饮进行对接合作。同时,结合九江商会的优势资源,建立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的九江农产品线下展示展销中心,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同步发展,不断拓宽九江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唱响九江农业品牌。力争到2025年,建设江西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企业)5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4.引导龙头企业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体系化、组织化、任务型的创新集群。积极培育农业领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活力。支持龙头企业会同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共性技术和工艺设备联合攻关,提高乡村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和物质装备条件。引导种业龙头企业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和农业生物育种技术研发能力,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新品种、新品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5.引导龙头企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间紧密合作,开展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渠道共享、利益共享等,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和产出效率,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章程,完善契约合同,规范理事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更加稳定、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力争到2025年,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达到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专班,全面落实“外引内培”和农业项目招商的各项工作,确保“外引内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开展,县级财政也要落实相应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金融服务。与金融机构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多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形成金融支持龙头企业的合力。引导、协调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及全产业链主体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
(三)加强用地支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农业产业化用地空间布局。指导地方合理盘活存量以及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做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土地报批和供应,积极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及时落地。对于投资大且占用林地较多的“外引内培”龙头企业,依法依规解决林地用地指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科研人员到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业,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与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耕读教育基地,依托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完善乡村企业家培养机制,加强对乡村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为企业家谋事创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数据分析。打造市直有关单位、金融机构和电商平台信息数据共享模式,及时掌握九江农产品电商销售数据,综合研判我市农产品的复购率、品牌知晓度和附加值,定期推荐优质企业对接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形成良性互动的联系和对接机制。同时,重点针对我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培训辅导。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与商务、工信、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信息共享、问题共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
(六)加强督促考核。建立每月“三个一”制度,即每月调度一次情况、编发一期简报、进行一次通报,促进工作落实落细。重点掌握招引项目数量和内培龙头企业情况,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要素布局情况,以及当地主导产业的头部企业、先进科技研发团队、产业的短板弱项、市场销售范围等情况。市级层面将“外引内培”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对考核落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培育具体目标任务,定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推动各地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七)加强宣传推介。围绕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脱贫地区发展等方面,充分挖掘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利用线上渠道和新媒体资源,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融媒体中心)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9月4日印发